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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项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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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6月是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也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季。据大连市人社部门统计,今年到大连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数量将达到7万人,高校毕业生将何去何从?这项工作一直牵动着政府的心。日前,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从健全就业指导体系、落实就业实习制度等13个方面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新政策提出,高校应于第一学年起设立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管理,并分别给予学分。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将延伸到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两次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实习期间,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1年补贴。大连市政府将开发1000个公共服务岗位。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支持。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微博)或事业单位时可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对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由市和服务所在的区市县政府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市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创建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3年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享受生活补贴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将高校毕业生享受生活补贴的就业企业范围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继续做好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研究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涉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就业的政策措施。

    《意见》还将大连市生源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实行“兜底”安置。毕业年度内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包括外籍户口毕业生)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3年以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的,按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2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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