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 详细信息
大学生创业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

问题:2014年大学生创业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解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发布留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收藏本页

 相关链接
·年轻人创业应注意的七个问题  [2014-7-22]
·创业失败十条自我反思  [2014-7-20]
·互联网创业公司失败5大原因  [2014-7-19]
·如何才能创业成功?从10方面开始  [2014-7-16]
·自主创业前要知道的十大秘密  [2014-7-15]